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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编辑:殷志敏 2022-12-20 22:15:50
掌上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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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对7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和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事务中心3个区直机关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区档案馆、区科协3个区直机关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文联党组和龙船镇湖塘村、庙前村、黄竹村、太水田村、迎春村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

驻点巡察时间:

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2月28日

巡察对象: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两委干部。

巡察内容:

围绕“三个聚焦”对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污染防治、简政放权、扫黑除恶、减税降费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廉洁用权;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

围绕“三个聚焦”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重点了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扫黑除恶和中央有关惠农利民政策;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落实中央惠民政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的以权谋私问题;在农村“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作风问题;村党组织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功能;村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等情况。

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问题反映渠道: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不予受理。

(一)巡察组驻点巡察期间接待信访和接听举报电话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信访接待室及征求意见箱设置:

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区委巡察办410、区交通运输局303室、区交通运输局305室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区委三楼走廊323室处、区交通运输局一楼大门口设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档案馆办公楼一楼102室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区发改局三楼走廊、区档案馆办公楼一楼大门口、渌口区科协(区林业局办公楼二楼左侧楼梯间)设征求意见箱。

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分别在区文联四楼和湖塘村、庙前村、黄竹村、太水田村、迎春村村部设有信访接待室,分别在区文联一楼大门旁和湖塘村、庙前村、黄竹村、太水田村、迎春村村部一楼大门旁设征求意见箱。

(三)举报电话:

区委第一巡察组:18974172960(区委宣传部)

19158707602(区交通运输局)

18373397286(区交通事务中心)

区委第二巡察组:0731—27615300

区委第三巡察组:0731—27623919(区文联)

19873303293(湖塘村、庙前村、黄竹村、太水田村、迎春村)

(四)举报邮箱:

区委第一巡察组:910994983@qq.com(区委宣传部)

345720095@qq.com(区交通运输局)

1017849890@qq.com(区交通事务中心)

区委第二巡察组:1010975421@qq.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719648124@qq.com

巡察组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31-27620815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巡察办

编辑:殷志敏

本文链接:https://www.zzlknews.cn/content/646656/64/1216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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