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渌口区公共自行车设备老旧、使用率低、维护成本高等问题,为加强城市管理,节省财政支出,保证市民出行安全,经征询公众意见并报请渌口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撤销渌口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撤销时间
渌口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将于2021年7月6日起停止运营,不再受理市民办理租赁卡业务,同时开展撤销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相关工作。
二、退办程序
持有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的市民,自通告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租赁卡、押金缴纳收据等资料前往区政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办理押金退还业务。办理时间为7月6日至9月6日,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
三、设施拆除
区城管局将组织对渌口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管理箱、停车锁柱、公共自行车等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回收并妥善保存。
本通告自2021年7月6日起施行。
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5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殷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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