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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控违拆违工作的通告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掌上渌口 编辑:贺晓青 2020-05-11 16:48:15
掌上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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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我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法定机关批准期限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各乡镇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由村(社区)网格员、创文网格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等对辖区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及时汇总并报所属镇政府。

三、区自然资源局、镇政府、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合力依法对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四、有违法建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和公职人员,必需在5月20日前自行拆除。未拆除到位的严肃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五、广大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配合控违拆违工作,自觉维护好全区环境新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拆除违法建设,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支持并配合控违拆违工作。对于抗拒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及时向区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31-27686268),也可直接向镇政府或村(社区)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株洲市渌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

来源:掌上渌口

作者:掌上渌口

编辑:贺晓青

本文链接:https://www.zzlknews.cn/content/2020/05/11/7194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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