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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焦裕禄”主题活动之微心得(三十五)

作者:张智敏 编辑:贺晓青 2015-05-18 17:01:35
掌上渌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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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应该认识到加强党性修养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础和前提,把党性锻炼贯穿于自我教育的始终,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教育和锻炼活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自己工作经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己的党性强弱和作风的好坏,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且关乎党的形象,也影响到干部群众的利益。在这种压力和责任下,我更加要注意形象,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执政意识,牢记党的宗旨,处处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一)作为党员干部,既要有追求,更要有责任

  我们入党应该是要有追求的,我认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三种追求”。一是理想信念的追求。我们党自成立的那天起,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和奋斗目标。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我们党能够历经革命战争,带领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以及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力量源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强大精神动力。作为一名党员,只有不断强化理想信念追求,才能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心,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先锋模范的追求。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是由无数先进分子组成的优秀群体。这个群体里有无数的榜样,革命战争年代的烈士英豪,建设时期如孔繁森、焦裕禄、郑培民式的好党员干部,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进步的标杆。党员的身份,是一种光荣与荣誉,也是先锋模范的代名词。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核心力量的党员尤其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成为了中国共产党这个先锋队的一员,就应该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做表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我一直以来做人的原则是,要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不管在哪个工作岗位,我都是秉行这个原则。三是个人价值的追求。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政党,我们又是在国家党政机关工作的党员,是党组织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展现自己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作为党员,要将努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服务奉献,作为追求个人进步、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途径与方向。

  (二)联系服务群众,既要带感情,更要办实事

  我们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自党成立起就一直存在,且根深蒂固。党员干部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心里装着群众、真正帮助群众,做焦裕禄式的“群众贴心人”,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和敬佩爱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党员重新进行一次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的思想洗礼,促使党员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联系服务群众,既要身入,更要心入;既要带着感情,更要办好实事。我们县里开展的“三联三帮”活动,就是要让党员干部身入群众、心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需,实实在在造福群众。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我认为要做好三点。一是感情上要“近”人。这个“近”是亲近的“近”。就是我们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不能有“官尊民卑、官贵民贱”的错误思想,要把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贴近,多到群众中去,多体验群众生活,多讲群众语言。从我个人的感受来讲,我到联系帮扶的乡镇、村组去走访慰问,感觉群众是欢迎我们的。很多群众也给我们提了意见建议,希望我们多下去了解情况,事实上也是这样,多到基层走走看看、多嘘寒问暖,我们和群众的距离就近了,感情就亲了,很多的矛盾也就无形地、自然地“消化”了。二是行动上要“帮”人。下基层不仅要联系群众,还要服务群众,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你到基层去,如果总是检查视察,却不帮群众解决问题,或者仅仅是给点钱慰问,而不能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好问题,久而久之,群众也会变得不欢迎我们了。我们有时候说,基层的群众是最现实的,其实他们的现实反应,也就是对我们工作的现实评价。像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干部办事效率低的问题、道路失修问题、饮水问题、房产证问题,等等,这些都是一些需要我们帮助解决的热点、难点和遗留问题。到基层去,只有为群众办实事,在行动上能帮助他们,才能赢得群众支持。三是作风上要“服”人。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的,群众的心里也是最明白的。联系服务群众一定要有好作风,要用好的党风带动政风再带动民风。我们一直以来遵守的“三个严禁”、四项规定,在基层群众中有着很好的反响。现在我们积极查“四风”、改“四风”,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整治公务用车、规范公务接待等工作,也是要用良好的干部作风,用清廉形象取得群众的信任,来带动我们全县政风、民风的好转。

  (三)完善提升自我,既要常反思,更要常整改

  我认为,无论职位高低,党员干部都应该承担起“三种责任”。即岗位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这三种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岗位职责是根本、是基础,岗位职责尽好了,为尽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奠定坚实基础;有了社会责任,政治责任和岗位责任就有了担当的自觉性。一要履行好岗位责任。干好本职工作,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岗位资源来自不易,要且干且珍惜。对岗位、对事业负责,这是党员最基本的担当。刘云山同志讲“担当的本质要求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领导干部敢于担当要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小担当与大担当的关系,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大担当,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小担当。只有小担当、小责任做好了,才能承担大担当、大责任。党员干部就是要在自己的岗位上敬业守职,将岗位看成是一种“约束”,当成一种责任,毫不含糊、毫不动摇、毫无条件的执行,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盏灯,一个党员一面旗”。二要担负起社会责任。履行好本职岗位只是共产党员最基本的担当,是份内的责任。除了做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职责外,党员领导干部要关心大局,从大局上面去考虑,对社会多一份良知和关心,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作为第一目标,为民谋利、带民致富。我到乡镇、社区、企业走访调研时,看到了很多基层群众的困难情况,也听到了很多基层群众的问题诉求,基层很多问题归根到底都是群众的“钱袋子”问题,基层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努力解决,也是我们党员应尽的社会责任。三要肩负起政治责任。这是大原则、大方向的问题。中央、省、市提出的好干部的标准,都有共同的一点是“敢于担当”,县委提出的“六大意识”里,也有一个“政治意识”,我觉得这都是讲的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这个责任体现在政治立场上,就是要有政治定力,就是要维护好党的执政地位、党的权威,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对党忠诚,也就是我们入党誓词所讲的内容;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原则,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偏不倚、公正无私。“衡阳破坏选举案” 这一扭曲现象的产生,直接的原因是我们一些地方领导、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缺失,原则立场坍塌,相关领导干部严重失职,身在其位,不谋其职,不敢把关、不敢监督,甚至同流合污,共分一杯羹。

  (作者系株洲县城乡创建办副主任)

作者:张智敏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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