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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编辑:贺晓青 2014-04-22 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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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群办发〔20141

 

关于印发《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科级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中共株洲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7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保证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负责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做好上级领导同志到县调研指导和市委督导组在县督导的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联络服务,以及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4.做好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的组建培训等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专报,及时反映动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组织协调省、市、县新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并对面上的宣传引导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各组主要职责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制度建设组、联络指导组和宣传报道组,各组主要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编发《专报》、《简报》,提出意见建议;做好上级督导组在县督导期间的联络服务;负责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和保障,统筹协调各组开展明察暗访等。

专项整治组:主要负责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各单位搞好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自查自纠;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督促整改落实。

制度建设组:主要负责清理我县的有关制度,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出台全县层面的有关制度,指导各单位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抓好有关制度的执行落实。

联络指导组:主要负责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调研指导的联络服务;指导联系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督促指导所联系督导组开展工作,做好联络服务、信息上报等工作。协调各督导组落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反映各督导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各督导组的工作安排、各联系单位的活动进度,及时总结推介各联系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典型和经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梳理归纳各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督导组反馈;了解掌握各联系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安排情况,做好有关参会指导人员的协调工作;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中各联系单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省、市、县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三、会议制度

1.实行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

2.办公室办公会议主要是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和领导小组有关指示要求,安排办公室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重要文稿;办公室专题会议主要是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3.办公室办公会议、办公室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相关组组长、副组长参加。

四、调查研究

1.办公室各组要经常深入到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活动动态,总结推介典型经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2.适时组织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参加的专题调研座谈会,了解面上工作情况,加强宏观指导。

3.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县委领导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到各部门各单位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五、有关工作制度

1.来信来访处理程序。凡属来信来访由综合组负责登记,并根据信访内容交有关组或有关单位接待处理。重要情况向主任报告。

2.公章管理制度。凡是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需加盖公章的,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批准;以办公室名义上报和下发的,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有关负责同志批准;综合组安排专人管理公章用印。

3.文件报告、简报专报审签流程:

文稿撰写。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要求,明确稿件具体承办工作组,由该组牵头人负责组织文稿的提纲讨论、材料撰写、统稿把关等工作。

文稿审核。所有文稿由具体责任人填写《重要文稿呈批表》,各组牵头人核稿后交综合组分管文字综合的负责同志审核把关,提出拟办意见。

呈送签发。根据文稿性质,交由教育实践活动办负责人或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签发。以领导小组名义下发的文件,呈送领导小组组长签发;以活动办名义下发的文件,呈送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讲话材料审定分别按有关程序办理。

编号校对。由专门人员负责编印文号、打印样本,再交由具体责任人校核。

正式发文。文印室负责文稿的印刷、装订和盖章,再交由综合组分发,如需网上公开,须由综合组分管文字综合的负责同志确定同意。所有文件、文稿须即时交综合组分类归档。

六、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维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保管好涉密文件资料,不得泄露工作机密。

2.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

3.严格按程序办事,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按程序报批处理。对各级各部门请示咨询的有关事宜,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不得推诿、拖延。

 

 

 

 

 

 

 

 

 

 

 

 

 

 

 

中共株洲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37日印发

                                                             (共印150份)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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