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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编辑:贺晓青 2014-04-22 12: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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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县档案史志局

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科级企事业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档案史志局,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株洲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株群办发[2014]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职责,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材料、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相关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明确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

1.各部门、各单位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文件;

    2.领导同志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批示和讲话;

    3.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各种文件的印制稿、签发稿;

    4.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录音、录像、照片;

    5.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出的决定,以及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的调研报告、实施方案、总结、报告、简报、大事记、数据统计表等;

    6.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方案、情况报告等;

    7.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措施)等材料;

    8.其他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活动中形成的归档材料,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时,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县委督导组完成工作后,也要及时将文件材料进行归档,由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移交档案部门。

四、县档案史志局要把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积极配合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动开展服务,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的文件(涉密文件除外)、简报已在“红网·株洲县新闻网”上刊登。今后,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公文传输系统和网络传输文件、简报资料,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查阅、下载和打印。
         

 

中共株洲县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县档案史志局

 

2014415

编辑:贺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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